绿色生产遭遇政策瓶颈
本刊编辑部李兆清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是安徽省属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企业成立20多年来为发展循环经济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当记者来到该企业采访时,企业的一个工作人员却这样说,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企业为了对社会负责,搞资源的循环利用,皖北煤电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发展循环经济却遭受到了政策的瓶颈。
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延伸和拓宽产业链的过程中,皖北煤电集团已经形成了多样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煤矸石-发电综合利用模式:目前,该集团将每年产生15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于发电和铁路、公路路基的充填材料等方面。每年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量达13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集团已建成煤泥煤矸石电厂3座。2002年8月投产的任楼煤泥煤矸石电厂实行热电联供,装机容量2×6MW,总投资8000万元,年消耗煤泥煤矸石15万吨,年发电1亿千瓦时、供气3万吨,年创产值3000多万元,年创利润1000万元以上。2006年12月建成投产的祁东、恒源两座煤泥煤矸石电厂,每年可消耗煤泥煤矸石40多万吨,发电3.8亿千瓦时,实现利税1亿元以上。
煤矸石—制砖转化循环:该集团现已建成投产年设计能力合计16000万块标准砖的三座煤矸石砖厂,使所在的三个矿井实现了煤矸石的就地转化,不再增加任何固体废弃物,同时利用煤矸石中的发热量自燃制砖,可以将煤矸石中的能量充分利用,每年节省标准煤19400吨,价值800万元,可实现利税1700万元。刘桥一矿煤矸石砖厂,设计能力4400万块标准砖/年,年利用煤矸石15万多吨,实现销售收入800多万元,节约土地资源10亩,节省固体排污费40万元。2005年正式投产的祁东煤矿煤矸石砖厂,设计生产能力6000万块标准砖/年,年利用矸石21万吨,2006年元月投产,其设计生产能力与祁东煤矸石砖厂相同,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613万元,实现利润94万元,节约土地20亩,节省固体排污费50万元,同黏土砖相比可节约标准煤3500吨。
瓦斯抽放-发电转化模式:记者看到,该企业投入1800万元在祁东煤矿建立了全省第一座瓦斯发电厂,一期工程共安装三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600千瓦时,年发电量1200万千瓦时以上,年创利润200万元以上。祁东瓦斯电厂自投产以来,不但为排除煤矿瓦斯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至2006年底累计发电3523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624万元,实现利润749万元,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矿井水排放-处理利用模式:皖北煤电年产生矿井水600多万立方米,各矿均建有矿井水处理厂,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作为井下防尘灌浆用水、选煤厂生产补充用水、地面绿化水、电厂循环冷却水等使用。2006年集团利用矿井水500多万立方米,矿井水利用率达80%以上,每年可节约水源井打井费、电费、水资源费、排污费等费用300多万元,同时还大大减轻了水污染。
煤系伴生资源开采-加工利用模式:煤系伴生资源是煤矿极其珍贵的附加产品,它的开发利用既能延长矿井开采寿命,又在投入相对较少的情况下,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该企业煤系伴生高岭土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3.4亿吨,远景储量4.8亿吨,多为特级品和一级品。目前已开发利用的有毛郢孜煤矿煤系伴生高岭土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为安徽雪纳非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5万吨/年高岭土粉体,其中煅烧粉1.5万吨、生粉3.5万吨。该项目已于2004年7月投产,2006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84万元。
土地塌陷-回填-再次利用模式:集团实施土地复垦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地复垦、一次复高到位、以复代征”模式。就是地方集体所有的塌陷地,在已经稳沉或下面仍有煤层将要开采而未稳沉的条件下,由矿山企业出资在原地复垦,一次复高到位,恢复其生产能力,复垦后的土地仍归地方集体所有,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即以复垦和补偿代替征地。另一种“易地复垦、以地换地”模式。就是在过去已征用过的、已稳沉的塌陷地上复垦出与现塌陷地同等面积的可种养土地,经与当地村镇协商,以复垦好的土地另附加一定的补偿金交换现在急需使用的塌陷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也随即调换。
集团公司因采煤造成塌陷地67479亩,截至2006年底前,集团采取“以复代征”和“以地换地”方式,共复垦采煤塌陷地9805亩,复垦道路、河流堤坝18000余米,节约征地费用9000多万元。
政策瓶颈
循环经济遭遇“不平等”待遇
在皖北煤电采访期间,该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培告诉记者,皖北煤电一直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特别是近年来,集团根据企业内外部形势的变化,制定了“整合上下游资源、做大主业,延伸煤炭产业链、做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了“要把循环经济当作重点产业来谋划和发展”的思路。在抓好煤炭生产的同时,认真做好矿井产生的废渣、废气、废水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建起了煤泥煤矸石电厂、瓦斯电厂、煤矸石砖厂、粉煤灰新型建材厂、矿井水处理厂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集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了更大的经济效益。2006年循环经济项目实现直接经济效益1.13亿元(不包括淮化集团);6年累计节约征地费用9000多万元;实现了更少的资源消耗,矿井煤炭资源回收率达65%以上,延长了矿井开采寿命;实现了更低的环境污染,在矿区基本消灭了煤矸石、矿井水等废弃物的排放;实现了更多的劳动就业,目前循环经济产业安排了2000多人就业,极大地缓解了矿区劳动就业紧张的局面。
王建培说:皖北煤电的实践证明,发展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企业实际,是企业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路径之一。
虽然企业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不动摇,但也有自己的苦衷。皖北煤电祁东煤矿煤矸石砖厂的厂长告诉记者,这个砖厂的投产,完全出于对环境保护的考虑,与周边的粘土制砖相比,由于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可想而知。他说,国家应当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企业生产的产品,并给于政策上的优惠。
记者在皖北煤电采访时了解到,煤泥、煤矸石发电是煤炭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方面,建设煤矸石电厂,不仅可以解决煤矿用电,更重要的是为煤矿解决了煤矸石污染占地问题,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燃用煤泥煤矸石热值低,装机小,导致发电单耗高、成本高、煤泥煤矸石发电规模效益比坑口电厂底,竞价上网没有任何优势。
当记者问及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时,该企业的高级工程师李太启说:国家虽然有优惠政策,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地方有较大偏差。如安徽省,煤泥煤矸石发电厂因体制不同,执行就会有较大的偏差,国有企业的分公司可以享受所得税五年全免优惠政策,但经改制后的煤泥煤矸石发电厂,一旦分离即便是国有控股,就不能享受所得税五年全免的政策优惠,这与国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方针不符,也不利于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在采访中,该企业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煤炭瓦斯发电是煤炭资源循环利用的一个新课题,瓦斯是清洁高效的煤矿伴生能源,在以前的煤炭开采过程中,被大量排空,不但污染了环境,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煤炭瓦斯循环利用发电,比较好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但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98号文件《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这个文件却没有涉及瓦斯发电的优惠政策,瓦斯发电厂因此也就无法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从而制约了煤炭行业煤层气等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对煤泥、煤矸石电厂的核准,国家发改委应在鼓励上13.5万KW以上机组的同时,对有些矿区不能形成规模的时候,1.5万KW以上的机组也应给予核准,否则有些矿区煤泥、煤矸石无法处理。
该负责人建议,国家对煤泥、煤矸石发电厂与瓦斯发电厂,应该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只要应用煤泥、煤矸石和瓦斯发电,就应该享受国家增值税减半、所得税五年全免的优惠政策。建议国家应该通过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重要手段,促使企业把现有污染物变费为宝。
循环经济也好,节能减排也罢,如果没有与之配套的产业政策支撑,都可能成为环境保护的羁绊。皖北煤电遇到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个案,而是很多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一直困扰的问题,如果国家不能通过财政或税收等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将会挫伤一大批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企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