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煤炭
  • 综合
  • 关于公布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通知

关于公布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通知

2018-05-24 10:42:51 国家发改委   作者: 张艳  

关于公布煤炭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保障煤炭上下游企业合法权益,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破坏正常的供求平衡关系,有关部门将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炒作煤价、囤积居奇等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如发现以下扰乱煤炭市场行为的,可及时反映。

一、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推动煤炭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

二、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价格指数编制机构以及其他为煤炭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煤炭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三、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在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期恶意囤积煤炭、囤而不售的。

举报电话:12358

电子邮箱:meitan@creditchina.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市场